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资料图)

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通过对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

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可以更好地满足安徽泉为后期项

目建设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文碧          邹育飞            王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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